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女子田淑平在微博、今日头条等发文称,在当地一位无限极指导老师樊乐的推荐下,其3岁女儿从年7月起开始每天大量服用无限极8种产品,致佝偻病、心肌损害、低血糖等病症。
这件事引得各主流媒体纷纷发文跟进,在网络舆论中,无限极成了无良企业。但正当舆论狂欢之际,终于有人仔细看了一眼当事女子的爆料微博,这一看竟发现该女子的3岁女儿是在得佝偻病之后一年多才开始吃无限极。
田淑平的爆料微博写着年7月孩子开始大量服用无限极,但就在同一个微博的爆料图片之中,诊断单上显示佝偻病诊断日期为年1月。
凡事有因果,时间线的因果是最简单明晰的,现在至少能看出,“无限极导致佝偻病”是不可能的,除非女童会穿越。
为什么年女儿就已经得了佝偻病,田淑平却称是年吃无限极之后导致佝偻病?是记性不好、又或者维权之际心情激荡而搞错了吗?
1月21日,田淑平再次发布微博,称“诊断证明书日期之前院方写错,院方现已改过”。但新的诊断证明书科室、签字医生均跟第一份不同,年1月的确诊证明并不能证明年1月的确诊证明错误。
业内人士白衣山猫还指出,不仅佝偻病,3岁女童的心肌损害的病因也疑窦重重,明显不是服用无限极产品所致。
白衣山猫说,根据化验单看,首先女童是可能有心肌损伤,但根据较为基础的临床常识就能判断出,该女童即使确实存在心肌损伤,也并非因为化学药物损失引起。之所以说这些,绝不是认为不该对无限极进行调查乃至惩处,该事件中女童患幽门螺杆菌感染,却被销售人员劝说服用无限极治病,这当然是违法违规的。无限极也在事件发生后的公告中,承认了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但是,调查无限极的错,不等于可以让无限极因为莫须有甚至捏造的问题背锅,站在道德高地上谈论“直销的原罪”很容易,但厘清事实,辨析因果,才是理智者当为。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不放过坏人,也不冤枉好人。
其实,在这件事中,最值得警惕的,不是无限极、直销或保健品如何如何,而是——天下汹汹,但包括应该充当舆论守门人的专业媒体在内,却没几个人认真地看一下爆料者的微博。
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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