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湖南郴州永兴县有母婴店将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导致多名幼儿患病。目前,当地已组成工作专班,对该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
湖南永兴出现多名“大头娃娃”
据报道,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近日发现孩子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不仅如此,孩子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
医生检查发现:这些孩子普遍存在维生素D缺乏、发育迟缓等症状,并依此诊断为佝偻病。佝偻病是一种以骨骼病变为特征的全身、慢性、营养性疾病,由于体内维生素D不足,引起钙、磷代谢紊乱。
“婴儿奶粉”竟是蛋白固体饮料
有孩子已经喝了两年之久
家长们发现,他们都曾经给孩子食用过一种名叫倍氨敏的“奶粉”。这种产品,一小罐克,就要将近元,价格甚至超过了不少进口婴儿奶粉。家长胡先生发现,喝了这款产品后,自己孩子的身高、体重都停止发育了。
据了解,这些幼儿全都牛奶过敏,医嘱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这些家长在当地一家爱婴坊母婴店导购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倍氨敏。
购买时,陈女士曾经感觉不对劲:“我当时有质疑,导购员告诉我,这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就没有怀疑过。”
后来,多位家长发现不对劲,准备停用,却遭到了爱婴坊母婴店导购员的劝阻,声称是家长给孩子喝的量不够,要加大服用量。等家长发现“奶粉”是固体饮料,孩子已经喝了两年之久。
商家故意将饮料当“奶粉”卖?
店内倍氨敏产品已集体下架
当胡先生找到卖给他奶粉的店长张莉娜时,对方承认奶粉都是她经手卖出的,自己也说了是“特殊奶粉”。
可当家长告诉她,自己的孩子出现了症状,目前正在接受治疗,这位店长立即改口说是自己口误:“长期吃是没有营养的,因为它只能改善。把特殊粉说成奶粉了,跟你道歉!”
随后,家长们发现店内的倍氨敏产品集体下架。家长们再次质问张莉娜为什么把饮料当奶粉卖,她说:“两年多了,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此时,其他店员在介绍这款产品时,话术也变了:“倍氨敏早就没货了,这不是叫奶粉,它这个东西没有营养,你吃多了没有坏处,但是也没有好处。”
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全面调查
医院和医生参与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永兴县已成立由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5月13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调查小组在尽力安抚患儿家长情绪,家长们提出的诉求是要求涉事门店及相关方赔偿。目前调查小组医院和医生参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彻查湖南郴州奶粉事件针对此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文: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特搜”随机暗访广州部分母婴店
暂未发现误导购买的情况
“特搜”从涉事固定饮料的包装看到,外形酷似奶粉,但是上面却写着蛋白固体饮料,随后,我们随机走访了广州市的几家母婴店了解情况。
暗访母婴店:
这不是奶粉,主要是给小孩喝的,提高免疫力,是免疫球蛋白,成分是牛初乳。
暗访母婴店:
要问清楚小朋友是什么情况,这医用奶粉是针对不同人群推荐的,不是一般人可以喝的。
“特搜”随机走访了两家母婴店,发现店内的导购员介绍得比较清楚,暂未发现误导购买的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标识“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等固体饮料
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婴儿食用
针对“大头娃娃”事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13日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提示,目前市场上有不少标识为“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氨基酸营养粉”“无乳糖营养配方粉”并标称适用于“过敏宝宝”或“无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人群”等的固体饮料,此类产品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体质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的婴儿食用。
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将固体饮料当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如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存疑,或发现假冒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等人群对营养素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的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目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7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批准,产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通过产品名称或注册号查询真伪。
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附上图例供消费者参考。
获得注册批准的
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示例:
容易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混淆的固体饮料示例:
*本文综合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北京青年报、新湖南客户端、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西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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